分支机构与代表处有何区别?
外国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的分支机构:从注册文件到税务事宜
14 мая, 2026
通过设立独立分支机构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是任何国际公司发展的重要阶段。这种形式的存在为开展业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巩固新市场地位提供了广阔的机会。同时,必须充分理解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运作特点,并严格遵守所有必要的注册程序。本文将探讨如何在哈萨克斯坦正确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哪些文件、费用多少以及将产生哪些税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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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与代表处的区别
在现代商业中,计划进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市场的外国公司面临着选择最佳经营形式的必要性。法律允许设立两种主要形式的独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
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
- 不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不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不能作为雇主);
- 不具备独立的法律行为能力;
- 属于法人独立分支机构(组成部分)
- 对分支机构的所有义务,由总机构承担责任。
- 代表处是位于组织法定地址之外的独立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市场、维护业务关系、开展市场调研以及在政府机关代表公司利益。
- 与代表处不同,分支机构是功能更全面的部门,可履行总部全部或部分职能(包括代表处职能)。其有权开展商业活动、代表总部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程序并执行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操作。
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外国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步骤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注册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流程包括以下阶段:
1. 前期准备
市场分析是首要且最重要的阶段,需要深入研究市场潜力、分析竞争对手并评估法律要求。母公司必须深入研究该地区的法律特点和经济潜力,才能正确有效地组织其海外独立代表处的活动。
召开创始会议
会议流程需要精心准备。首先,必须通知总部所有成员召开会议,确定会议日期和时间,并遵守公司章程。通常,需要确保达到必要的法定人数(至少2/3的投票权)。会议将详细讨论设立分公司的议题,随后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决议。
会议记录必须注明:
2. 修改公司章程
若章程需进行修订(例如章程中明确禁止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母公司须履行一系列重要程序。首先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随后起草新版本章程,该版本须经全体成员同意(如章程有此要求)。在此阶段,正确计算并缴纳国家费用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公司内部文件有规定时,才能对章程进行修改。修改过程需要仔细处理所有文件,并遵守公司程序。
3. 制定分支机构/代表处章程
分支机构章程是确定该部门法律地位和职能的基本文件。该文件应尽可能详细,因为它将成为分支机构所有活动的法律依据。文件中必须注明:
向公共服务中心提交文件时,您需要提供两份相同的分支机构章程副本。其中一份将由司法部存档保存,另一份将加盖政府机关的正式印章返还给您。加盖印章的返还副本即为章程注册的证明文件。建议将加盖印章的副本与其他创立文件一同保存
4. 准备在哈萨克斯坦开设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所需文件
注册分支机构需证明母公司为在原籍国注册的法人实体。所需文件:
此外,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前期准备
市场分析是首要且最重要的阶段,需要深入研究市场潜力、分析竞争对手并评估法律要求。母公司必须深入研究该地区的法律特点和经济潜力,才能正确有效地组织其海外独立代表处的活动。
召开创始会议
会议流程需要精心准备。首先,必须通知总部所有成员召开会议,确定会议日期和时间,并遵守公司章程。通常,需要确保达到必要的法定人数(至少2/3的投票权)。会议将详细讨论设立分公司的议题,随后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决议。
会议记录必须注明:
- 分支机构所在地;
- 负责人职权范围;
- 资金筹措方案;
- 开始运营的期限。
2. 修改公司章程
若章程需进行修订(例如章程中明确禁止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母公司须履行一系列重要程序。首先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随后起草新版本章程,该版本须经全体成员同意(如章程有此要求)。在此阶段,正确计算并缴纳国家费用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公司内部文件有规定时,才能对章程进行修改。修改过程需要仔细处理所有文件,并遵守公司程序。
3. 制定分支机构/代表处章程
分支机构章程是确定该部门法律地位和职能的基本文件。该文件应尽可能详细,因为它将成为分支机构所有活动的法律依据。文件中必须注明:
- 分支机构的全称及其法定地址;
- 分支机构的目标和任务;
- 职能清单;
- 管理与监督程序;
- 负责人权利与义务
- 重组与清算程序。
向公共服务中心提交文件时,您需要提供两份相同的分支机构章程副本。其中一份将由司法部存档保存,另一份将加盖政府机关的正式印章返还给您。加盖印章的返还副本即为章程注册的证明文件。建议将加盖印章的副本与其他创立文件一同保存
4. 准备在哈萨克斯坦开设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所需文件
注册分支机构需证明母公司为在原籍国注册的法人实体。所需文件:
-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创始会议纪要(决议)(2份)。
- 分支机构章程(2份)。
- 母公司法人登记簿摘录(2份)。
- 公司章程(2份)。
- 国家注册证书(2份)。
- 税务登记证(2份)。
- 负责人任命文件(1份)
- 关于设立法人实体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公司章程(1份)。
- 为确保分支机构运作而授予分支机构首席负责人(董事)的通用授权书(2份)。·若由代表办理注册,则需提供分支机构注册授权书(1份)。
- 对于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加盖海牙认证。
- 其余国家需办理领事认证。
- 俄罗斯联邦和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需进行公证认证。
- 所有文件均须翻译成哈萨克语和俄语(每种语言各两份)。翻译件须经公证。
此外,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提交经公证的负责人护照哈萨克语译本一份。
- 经签字盖章的分支机构注册申请书。
- 国家注册费缴纳收据或付款委托书复印件
5. 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或注册地址合同
注册分支机构前,需事先确定并准备将作为法定地址使用的场所。选定场所后,签订租赁合同或办理产权证明文件,随后通过交接手续接收场所(若决定购置办公场所产权)。
此外,除租赁或购买办公室外,还存在其他选择方案。例如,对小型企业而言,租赁共享办公空间的工作位可能是一个解决方案。
另一种选择是签订法律地址租赁协议,但该方案并不合法,且对分支机构和法人实体均存在风险。该协议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建议:若条件允许,即使是最小最廉价的实体办公室也值得租赁,这在短期和长期来看都更为可靠安全。
注册分支机构前,需事先确定并准备将作为法定地址使用的场所。选定场所后,签订租赁合同或办理产权证明文件,随后通过交接手续接收场所(若决定购置办公场所产权)。
此外,除租赁或购买办公室外,还存在其他选择方案。例如,对小型企业而言,租赁共享办公空间的工作位可能是一个解决方案。
另一种选择是签订法律地址租赁协议,但该方案并不合法,且对分支机构和法人实体均存在风险。该协议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 地址必须真实存在,例如位于商务中心或正式出租办公场所的建筑内。
- 您应具备接收邮件通知的能力(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管理方能及时为您转寄邮件。
建议:若条件允许,即使是最小最廉价的实体办公室也值得租赁,这在短期和长期来看都更为可靠安全。
6.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与聘用
在哈萨克斯坦为外国法人实体的分支机构招聘首位负责人时,需遵循特定流程并准备必要文件。首先,董事候选人必须符合规定的学历、资质和工作经验要求。虽然政府机构在注册时不作此要求,但公司管理需要了解法人实体管理的各个方面。
公司负责人的移民身份需特别关注,因其要求因国籍而异:
重要提示:
在哈萨克斯坦为外国法人实体的分支机构招聘首位负责人时,需遵循特定流程并准备必要文件。首先,董事候选人必须符合规定的学历、资质和工作经验要求。虽然政府机构在注册时不作此要求,但公司管理需要了解法人实体管理的各个方面。
公司负责人的移民身份需特别关注,因其要求因国籍而异:
- 哈萨克斯坦公民——无需额外签证和许可即可从事劳动活动。
- 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公民(俄罗斯、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与哈萨克斯坦公民享有同等权利,无需办理签证和就业许可即可工作。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需要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连续停留超过90天或一年超过183天,则必须根据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临时居留许可(РВП)。
- 签证国家公民——合法工作需办理C3类工作签证。
重要提示: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享有特殊待遇——无需额外办理工作许可。
- 此外,注册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无需事先取得商业移民居留许可或C5签证,这大大简化了企业家的移民手续。
公司负责人的任命基于唯一股东的决议或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若该决议在哈萨克斯坦境外作出,则须经过加注或认证程序方可在该国境内获得承认。
任命决定通过后,进入劳动关系办理阶段。第一步是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录用通知书。
7. 获取个人识别码
将被任命为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首席负责人的自然人必须获取个人识别码(IIN)。该号码是哈萨克斯坦政府机构系统中的唯一标识符。获取IIN需通过公共服务中心(PSC)办理。
申请者需亲自前往任一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认证手续。因此,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能够亲赴哈萨克斯坦。
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将收到IIN分配通知。
8. 办理电子数字签名(ЭЦП)
电子数字签名需在公共服务中心任一办事处办理。申请人完成身份验证后,将获得令牌(电子签名的专用载体)并安装必要软件。随后将激活电子数字签名证书,该证书可用于与政府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方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交换。
9. 经济活动代码(OKED)
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外国分支机构时,需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分类标准《经济活动总分类目录》(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工业与基础设施发展部技术监管与计量委员会于2019年2月22日第68-од号命令批准)填写OKED代码。经济活动分类代码的分配程序包括准确确定分支机构计划从事的主要和辅助活动类型,这些类型随后将在申请中注明。
10. 分支机构/代表处的登记注册
准备和提交国家注册申请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通过egov.kz门户网站、在公共服务中心(ЦОН)、亲自前往授权机构、通过邮寄附清单或通过公证人。
随后进入审核阶段,由授权机构核查提交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审核完成后,分支机构将被录入登记册,同时自动分配商业识别号(BIN),公司随后将收到注册结果通知。
重要提示: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时,外国组织无需在注册前获取BIN。该编号将在分支机构/代表处完成登记注册后自动分配。
任命决定通过后,进入劳动关系办理阶段。第一步是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录用通知书。
7. 获取个人识别码
将被任命为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首席负责人的自然人必须获取个人识别码(IIN)。该号码是哈萨克斯坦政府机构系统中的唯一标识符。获取IIN需通过公共服务中心(PSC)办理。
申请者需亲自前往任一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认证手续。因此,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能够亲赴哈萨克斯坦。
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将收到IIN分配通知。
8. 办理电子数字签名(ЭЦП)
电子数字签名需在公共服务中心任一办事处办理。申请人完成身份验证后,将获得令牌(电子签名的专用载体)并安装必要软件。随后将激活电子数字签名证书,该证书可用于与政府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方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交换。
9. 经济活动代码(OKED)
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外国分支机构时,需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分类标准《经济活动总分类目录》(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工业与基础设施发展部技术监管与计量委员会于2019年2月22日第68-од号命令批准)填写OKED代码。经济活动分类代码的分配程序包括准确确定分支机构计划从事的主要和辅助活动类型,这些类型随后将在申请中注明。
10. 分支机构/代表处的登记注册
准备和提交国家注册申请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通过egov.kz门户网站、在公共服务中心(ЦОН)、亲自前往授权机构、通过邮寄附清单或通过公证人。
随后进入审核阶段,由授权机构核查提交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审核完成后,分支机构将被录入登记册,同时自动分配商业识别号(BIN),公司随后将收到注册结果通知。
重要提示: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时,外国组织无需在注册前获取BIN。该编号将在分支机构/代表处完成登记注册后自动分配。
11. 印章制作。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有限责任公司(TOO)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无需强制使用印章,但属于国家或准国家机构的情况除外。自2015年起,根据《哈萨克斯坦民法典》修订条款,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不使用印章开展业务。相关修订由2014年12月29日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269-V号法律实施,旨在简化商业运营流程。此类做法已在全球多国推行多年,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尽管法律允许无印章经营,但在实践中,印章的存在可能是与交易对手互动的重要元素。根据《哈萨克斯坦民法典》第152条第3款第3项规定,在缔结交易时,经一方要求可设定额外形式要求——例如,若法律要求法人必须持有印章,则需加盖印章。此外,银行通常持保守态度,要求在文件上加盖印章。这同时也是公司签署文件时的额外保障措施。
分支机构的主印章应依据组织章程文件制作。印章上的法人名称必须与《分支机构国家登记证明》中记载的信息完全一致。
12. 开设银行账户
外国分支机构开户流程与本地有限责任公司开户流程存在差异,因为该账户属于非居民账户,不仅需要核验外国分支机构/代表处在哈萨克斯坦签发的文件,还需核验其母公司在注册国签发的文件。
当然,需要选择合适的银行,准备完整的文件包。通常,外国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哈萨克斯坦开设账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开设结算账户的申请、分支机构和母公司的注册文件、账户处置授权书、负责人护照、其任命文件以及分支机构章程。所有文件均须按规定办理公证。
13. 获取许可证和许可
并非所有活动都需要许可,只有特定活动才需要。大多数情况下,活动不需要许可。在多阶段注册外国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于哈萨克斯坦的过程中,应在步骤0核查活动是否需要许可。
若存在此类必要性或义务,则需准备相应文件,满足必要的许可要求和条件,随后提交申请并附上所需文件。
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分支机构)将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
与独联体国家合作伙伴开展业务时,可能需要确认现有许可证的有效性;与其他国家合作时,则需办理新许可证。此外,公司还需在专业协会注册,并在必要时获取特殊许可。
14. 工作组织
组织工作包括制定文件流转规程和建立文件存储系统。同时需配置业务流程、规划工作场所并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特别关注人力资源问题:制定人员编制表,开展人员招聘,进行面试并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
15. 在哈萨克斯坦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进行会计核算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注册的外国组织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会计核算,应遵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法》的现行规定,以及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规范财务核算和报告编制的法规。《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法》的规定,并遵循会计核算标准及其他规范财务核算与报告编制的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公司的代表处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因此,他们的财务和经济活动仅限于根据批准的预算和具体目的,使用母公司提供的资金。相应地,代表处的会计工作包括:
16. 特殊通知
根据2001年1月16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开展活动的外国及国际非营利组织分支机构和代表处,须每年通过印刷媒体公布其活动信息。
该信息应包括: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有限责任公司(TOO)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无需强制使用印章,但属于国家或准国家机构的情况除外。自2015年起,根据《哈萨克斯坦民法典》修订条款,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不使用印章开展业务。相关修订由2014年12月29日颁布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269-V号法律实施,旨在简化商业运营流程。此类做法已在全球多国推行多年,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尽管法律允许无印章经营,但在实践中,印章的存在可能是与交易对手互动的重要元素。根据《哈萨克斯坦民法典》第152条第3款第3项规定,在缔结交易时,经一方要求可设定额外形式要求——例如,若法律要求法人必须持有印章,则需加盖印章。此外,银行通常持保守态度,要求在文件上加盖印章。这同时也是公司签署文件时的额外保障措施。
分支机构的主印章应依据组织章程文件制作。印章上的法人名称必须与《分支机构国家登记证明》中记载的信息完全一致。
12. 开设银行账户
外国分支机构开户流程与本地有限责任公司开户流程存在差异,因为该账户属于非居民账户,不仅需要核验外国分支机构/代表处在哈萨克斯坦签发的文件,还需核验其母公司在注册国签发的文件。
当然,需要选择合适的银行,准备完整的文件包。通常,外国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哈萨克斯坦开设账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开设结算账户的申请、分支机构和母公司的注册文件、账户处置授权书、负责人护照、其任命文件以及分支机构章程。所有文件均须按规定办理公证。
13. 获取许可证和许可
并非所有活动都需要许可,只有特定活动才需要。大多数情况下,活动不需要许可。在多阶段注册外国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于哈萨克斯坦的过程中,应在步骤0核查活动是否需要许可。
若存在此类必要性或义务,则需准备相应文件,满足必要的许可要求和条件,随后提交申请并附上所需文件。
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分支机构)将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
与独联体国家合作伙伴开展业务时,可能需要确认现有许可证的有效性;与其他国家合作时,则需办理新许可证。此外,公司还需在专业协会注册,并在必要时获取特殊许可。
14. 工作组织
组织工作包括制定文件流转规程和建立文件存储系统。同时需配置业务流程、规划工作场所并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特别关注人力资源问题:制定人员编制表,开展人员招聘,进行面试并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
15. 在哈萨克斯坦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进行会计核算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注册的外国组织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会计核算,应遵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法》的现行规定,以及会计核算标准和其他规范财务核算和报告编制的法规。《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法》的规定,并遵循会计核算标准及其他规范财务核算与报告编制的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公司的代表处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因此,他们的财务和经济活动仅限于根据批准的预算和具体目的,使用母公司提供的资金。相应地,代表处的会计工作包括:
- 资金流动追踪;
- 员工薪酬结算核算;
- 税务缴纳及其他义务的记录。
16. 特殊通知
根据2001年1月16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开展活动的外国及国际非营利组织分支机构和代表处,须每年通过印刷媒体公布其活动信息。
该信息应包括:
- 关于创始人的信息;
- 代表处财产构成;
- 资金来源;
- 资金使用方向。
在哈萨克斯坦的外国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税收
外国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的分支机构与哈萨克斯坦居民法人一样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KPN)的通用征税制度,按应纳税利润的20%税率纳税。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683条第4款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无权适用针对中小企业设计的特殊税收制度(STS)。
法律明确禁止以下主体适用特殊税收制度:
分支机构不得将以下费用作为扣除项: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非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居民的法人实体通过常设机构开展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应按15%的税率征收净收入税。
净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际条约规定的优惠税率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非居民法人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适用净收入减免税率:
重要提示:
增值税
哈萨克斯坦基本增值税税率为12%,适用于:
零税率(0%)适用于以下情况:
2026年起哈萨克斯坦增值税登记新规
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对企业实施一项重大变革:强制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门槛降低了一半。这意味着更多公司和个体经营者现在必须进行登记、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具体数字变化如何?
哪些企业首先受到影响?- 采用普通征税制度且此前未达到旧标准的企业。
需要做什么?
情景1:年度门槛逐步突破
情景二:单笔交易额超限
登记的后果:
哪些主体现已免于强制登记且丧失自愿登记资格?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99条(第3款),扩大了无需强制办理增值税登记的对象范围。包括:
其他税种
非居民法人的分支机构可能需要缴纳其他税种(若存在应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KPN)的通用征税制度,按应纳税利润的20%税率纳税。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683条第4款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无权适用针对中小企业设计的特殊税收制度(STS)。
法律明确禁止以下主体适用特殊税收制度:
- 拥有结构性分支机构(包括分支机构)的法人实体。
- 结构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本身。
- 在不同地区设有独立分支机构的纳税人。
分支机构不得将以下费用作为扣除项:
- 母公司知识产权使用费、版税、特许权使用费;
- 母公司提供的服务费用;
- 母公司贷款利息;
- 与分支机构在哈萨克斯坦的业务无关的支出;
- 未提供凭证的费用;
- 母公司与分支机构业务无关的一般行政及管理费用。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非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居民的法人实体通过常设机构开展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应按15%的税率征收净收入税。
净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 净收入 = 应税收入 –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133条核算的收入和支出)–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137条规定结转的亏损)。
- 税率(15%)×(应纳税所得额-第133条规定的收入和支出-第137条规定的亏损)。
国际条约规定的优惠税率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非居民法人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适用净收入减免税率:
- 其为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订国际条约的国家居民;
- 该条约规定的征税程序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法典》第199条不同。
- 中国——5%(税后利润)
- 日本——5%(仅适用于分支机构利润,不包括运输业务)
- 俄罗斯 -10%(若持股比例≥15%(否则为15%))
- 白俄罗斯——5%(税后利润)
- 土耳其 - 10%(适用于非房地产相关的分支机构)
- 阿联酋 - 0%(完全免税(若无常设机构))
- 荷兰 - 5-15%(取决于收入类型)
- 德国 - 5-15%(有限优惠)
- 法国 - 5-10%(针对特定业务类型)
- 韩国 - 5-10%(取决于收入类型)
重要提示:
- 若国际条约规定有优惠政策,需及时向哈萨克斯坦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文件。未提供居民身份证明的,适用15%的标准税率。
增值税
哈萨克斯坦基本增值税税率为12%,适用于:
- 在哈萨克斯坦境内销售的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 进口业务(在海关清关时征收)
- 国内运输及运输服务
- 建筑和安装工程
零税率(0%)适用于以下情况:
- 向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辖区外出口货物
- 国际货物和旅客运输服务
- 提供运输相关服务时
- 对置于自由贸易区海关程序下的货物进行加工的服务
2026年起哈萨克斯坦增值税登记新规
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对企业实施一项重大变革:强制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门槛降低了一半。这意味着更多公司和个体经营者现在必须进行登记、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具体数字变化如何?
- 2025年,年营业额超过20,000基本货币单位(MRP)——即78,640,000坚戈(按MRP=3,932坚戈计算)的企业需进行登记。
- 自2026年起,门槛调整为10,000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数化调整至4,325坚戈,因此该限额的货币等值为43,250,000坚戈。* 重要提示:该规定仅适用于2026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营业额。
哪些企业首先受到影响?- 采用普通征税制度且此前未达到旧标准的企业。
需要做什么?
- 监控营业额:密切关注年初至今的累计收入。
- 提前规划:若您即将达到4325万₸的限额,请开始准备变更身份。
- 提交申请:在超额当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情景1:年度门槛逐步突破
- 如果纳税人自日历年初至某月结束时的累计收入超过10,000坚戈(43,250,000坚戈)的限额,则必须在该月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注册申请。
示例:6月结束时,公司总收入为4500万坚戈,超过规定门槛。申请须在7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提交。
情景二:单笔交易额超限
- 针对大额单次交易制定了特殊规则。若计划进行单笔金额超过43,250,000坚戈的交易,纳税人须在签订合同或完成交易前完成增值税登记。该规则彻底改变了处理方式:登记成为合法进行大额交易的先决条件,而非事后补办手续。
登记的后果:
- 义务:按16%税率对应税交易计征并缴纳增值税,提交季度申报表。
- 权利:抵扣向供应商支付的"进项"增值税,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哪些主体现已免于强制登记且丧失自愿登记资格?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99条(第3款),扩大了无需强制办理增值税登记的对象范围。包括:
- 从事私人执业的人员(律师、公证员、私人评估师、医疗人员等)。
- 适用特殊税收制度(特殊税收制度、简易税收制度)的纳税人。
- 未注册为个体经营者的自然人。
其他税种
非居民法人的分支机构可能需要缴纳其他税种(若存在应税对象):
- 社会税、
- 财产税、
- 运输税、
- 土地税
- 等
常见问题解答(FAQ)
注册分支机构需要哪些文件?
能否使用虚拟办公室进行注册?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是否需要为分支机构申请BIN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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